发布时间:
2024-08-24
(五)钟楼区:青枫公园■■、人民公园★◆■■■★、荆川公园、西林公园、五星公园、荷园、兰园◆◆■◆■、体育广场绿地、马公桥绿地、芦墅公园、椿桂园、皇粮浜湿地公园;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116室技术支持电线
二是统筹布局允许携犬进入公园★★◆。会同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我市公园绿地分布位置,统筹非养犬人生活休闲与养犬人遛犬的客观需要进行布局,鉴于我市公园绿地数量多★◆■,为方便群众记忆,采用反向公布的形式★■◆■★,确定市区除红梅公园、青枫公园等55座公园之外的开放式公园绿地均允许市民携犬进入。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新北区:新龙湖音乐公园★■、高铁生态公园◆■◆■★★、新区公园、光伏产业公园、飞龙公园★◆■、中央艺术公园、三江口公园◆◆、新景体育公园★■★、春江民俗文化公园、薛家公园、中华恐龙园★★■★、新龙生态林◆◆◆、新北区革命烈士陵园;
(五)钟楼区★■★■★◆:北港街道、新闸街道、五星街道、永红街道◆◆、西林街道◆◆◆、南大街街道、荷花池街道;
其中《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线,通信地址■◆★■◆:常州市青果巷188号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子邮箱:。
三是客观评估确定烈性犬名录。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犬只危险程度、生活习性及畜牧专家意见,结合我市养犬管理实际,制定烈性犬名录★■◆◆◆★。同时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明确《条例》实施前全市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和已饲养的禁养犬只,在动物诊疗机构已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后继续饲养。
(一)金坛区: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一是科学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在充分调研与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城市化发展水平并兼顾长远的原则■◆,参照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场所、动物诊疗机构点位、城市化管理区叠加对比图■■◆★,目前划定的重点管理区域内实有人口300余万人,范围广于2016年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化管理区,涵盖70%以上的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场所★★◆■,其余的文明城市考察场所大部分为学校、旅游景区、交通场站等分散点位◆■。
32.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以及由市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
(二)武进区■■★■◆■:湖塘镇◆★■、高新区北区、禾香路以南,丰泽路、延政西大道、云杉路以东,揽月路以北■★★★,霞飞路、延政西大道、凤苑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3.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常州市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六)常州经济开发区:圩墩遗址公园★◆■★◆★、丁塘河湿地公园、横山桥文体中心公园、横林健康主题公园◆◆。
起草小组多次到基层街道、镇实地踏勘■★、调研■◆◆★,先后召开多场次动物诊疗机构座谈会、基层执法部门征求意见会、政府职能部门座谈会★★★★,邀请市人大牵头召开实施协调会,提请市政府召开辖市(区)养犬管理实施意见座谈会,举行市民代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广泛汇聚各方意见◆★,同时参考无锡、苏州等先行立法城市管理经验与教训,形成《三个通告》★★◆◆■★。
(二)武进区:武进新天地公园、滆湖公园、揽月湾中心绿地(二期)、文慧园、环球动漫嬉戏谷★★◆◆、淹城遗址公园、淹城春秋乐园、淹城野生动物世界、中华孝道园、太湖湾露营谷、淹城健身公园、江苏省绿色建筑博览园、雪堰黄公山郊野公园★■★;
2021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准确执行《条例》,市公安局会同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草拟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携犬进入公园有关事项的通告》《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常州市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的通告》(以下简称《三个通告》),现将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条例》第八条■◆、第二十条授权市、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和允许携犬进入公园等场所名录◆■★■■;《条例》第九条授权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后◆■■■,为完成条例授权事项,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市公安局即会同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着手草拟具体通告。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电子邮箱:br/>
(四)天宁区:雕庄街道、青龙街道◆■◆◆■、茶山街道、红梅街道、天宁街道◆★■■、兰陵街道■★■;
《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常州市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由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联系电线,通信地址:常州市长江中路289—1号常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电子邮箱:。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除以上55座公园之外的本市市区其他开放式公园允许市民按携犬出户规定携犬入园。在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公园管理部门可以划定公园特定区域禁止携犬进入。
(一)金坛区:华罗庚公园◆◆■、金沙公园、愚池公园、南洲公园、钱资湖公园、东方盐湖城■◆◆◆★◆;
(四)天宁区★◆★■:红梅公园★■■、紫荆公园◆■■◆◆◆、东坡公园、蔷薇园湿地公园、横塘河湿地公园■★★■★★、凤凰公园、翠竹公园★◆◆;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携犬进入公园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线■★◆★,通信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电子邮箱◆■:。
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现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携犬进入公园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常州市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12月6日前,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二■◆★★◆◆、本市禁止饲养、销售烈性犬。2022年1月1日前,全市已饲养的烈性犬在动物诊疗机构已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后继续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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