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24
川金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3名,涉及134个证券账户。分别为◆★◆★★:UBSAG■■、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吕良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昆明顺隆能源有限公司、海南盛冠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冠达弘盛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薛小华■◆■◆。
自川金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申请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9日讯川金诺(300505★◆■◆■.SZ)今日股价收报12.00元,跌幅9■★◆◆.77%,总市值32■★■★★.98亿元。
上述13名股东承诺■◆■:获配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3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2023年5月11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76,424股,并于2023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24◆★◆,691,099股变更274,867,523股◆■◆★◆■。
本次解除限售前,川金诺总股本274,867■◆◆■★★,52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4,212,30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0,655,215股;本次解除限售后★★◆,川金诺总股本274◆★,867,52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388,73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478,791股。
经核查,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川金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川金诺于1月26日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数量为50,176◆★◆◆★,4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25%★★◆■■;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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